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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项目

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杭州高新区(滨江)大学生创业企业房租补贴申报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3-8 18:01:28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杭政办(2017)12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党委(2017)1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区内大学生创业企业2018年下半年房租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及补贴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122号第三条第(五)款规定。

1、入驻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并正常经营的,经审核,给予三年不超过50平方米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园区单价;

2、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并正常经营的,经审核,给予三年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每天补贴1元/平方米,第二、第三年每天补贴0.5元/平方米。实际租房费用未达到最高房租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二、申报条件

1、申请对象须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并已在高新区(滨江)人社局办理大学生创业备案手续。

2、同一位大学生创办多家企业的,只能有1家企业享受房租补贴。

3、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具有国地税纳税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保。

4、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三、申报材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大学生创业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2018年7-12月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各一份(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加盖单位财务公章;

4、2018年7-12月国、地税纳税记录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法人社保参保证明(个人专用);

6、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验原件)以及所租赁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或平面图)复印件各一份;

7、房屋租金发票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上述顺序用订书机统一装订,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申报办法

请各单位于2019年3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装订后报送我处,逾期不再受理。报送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H4窗口。联系人:  童音吟,联系电话:87702141。

入驻万轮科技园的企业可将材料报送至园区招商部,联系人:章鸿卿,联系电话:86680588。

    入驻三花.江虹国际创意园的企业可将材料报送至园区招商部,联系人:单捷,联系电话:88803181。

 

附件:《杭州高新区(滨江)大学生创业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

 

 

 关于开展2018年年半年杭州高新区(滨江)大学生创业企业房租补贴申报的通知.doc

 

 

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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