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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5-1-19 10:46:11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针对专利相关的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很多,有研发初期的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申报项目,也有专利成果产业化后的专利创业,专利成果转化等对应的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5〕7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通知要求,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及申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以发明创造水平高、通过专利保护取得较大经济效益为主要标准,择优推荐。
二、材料格式及要求
请各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各市局于2015年3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我局。
1.推荐函1份(纸件,格式要求见国家局文件附件3);
2.项目材料纸件一式2份,附件(如获奖证书、图片、照片、项目应用证明等扫描材料)单独装订成册;申请外观设计奖项的还需提供项目不同角度的彩色照片(12.5cm×8.5cm即“5寸”)3张;
3.项目材料电子件1份,用U盘或光盘存储。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书首页的推荐单位填写“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纸质件申报书及附件首页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书中经济效益部分需加盖申报单位财务章(非公章);
3.各市局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4.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全国性行业协会、两院院士等渠道推荐的,请按文件要求直接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
请各市局积极配合,做好本届专利奖的推荐组织工作,用足、用好各种推荐渠道及名额。同时,要加强对申报单位的业务指导,提高推荐质量。专利相关专项资金的设立鼓励了企业及个人科技创新的行为,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基础。
EMS邮寄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 省知识产权局综合协调处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2015年1月19日

项目申报咨询电话:400-00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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