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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

代理申报2013年大兴区科学技术奖
添加时间:2013-5-15 11:26:54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主管部门: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申报时间:2013年5月15日

政府资金申报

关于申报2013年大兴区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政府资金申报

项目要求如下: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北京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发挥政府奖励的导向作用,提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2013年度大兴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大兴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大兴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将2013年度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技术进步奖:
  (一)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或者发明,实施后取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
  (二)研制、开发或者系统集成高新技术应用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并取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技术成果;
  (三)在转化、推广科技成果并使之产业化过程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四)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采用先进技术,保障工程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
  (五)在社会公益性领域研究、开发出具有北京市领先水平的计量、标准、档案等公共技术成果,并取得较大社会效益的;
  软科学奖:
  (一) 对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科技、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的调研、规划、管理办法等研究成果,并取得较大社会效益的;
  (二) 对加速科技传播,培养科学技术人才,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和全民科学文化素养有较大贡献的科学论文、科技专著、科普图书等;
  二、申报、推荐
  原则上按照行政隶属关系进行申报,由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组织推荐;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单位由开发区科技局统一组织申报;驻区中央及市属各单位和经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组织,可直接向区科委申报。各推荐部门应对项目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审查:
  1、审查申报的材料是否符合区科学技术奖的申报范围和条件;
  2、审查提供的资料及其附件是否齐全、合格;
  3、审查技术内容是否真实;
  4、审查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资格及排序是否符合规定。
  各推荐单位应在审查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的创新性、科学技术水平和推广应用情况等,在推荐部门意见一栏中客观地填写推荐意见,提出推荐等级建议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材料
  1、大兴区科学技术奖申报书(见附件)。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科技成果评估报告或发明专利证书或行业组织的验收报告或著作权、版权证(原件);
  3、完整的技术资料和试验总结报告;
  4、产品的技术标准;
  5、特种行业的行业许可证、产品登记证或注册证书;
  6、科研成果查新报告书;
  7、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证明;
  8、要求出具的其它证明。
  9、30份项目成果简介。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纸张材料用A4纸打印,非原件加盖公章。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2013年度大兴区科学技术奖申报自2013年5月16日开始至2013年6月30日结束,申报材料请送至科技大厦209室。
  附件:

1、大兴区优秀论文申报推荐书.doc

2、2013年科技奖励申报推荐书.doc

政府资金申报

电话;010-58090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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