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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

代理申报2013年度新区科技创新专项
添加时间:2013-8-5 11:22:49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主管部门: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申报时间:2013年8月5日

政府资金申报

大兴区科委关于申报2013年度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政府资金申报

项目要求如下:

    根据《新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细则》,即日起开始2013年度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项目应为在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立项或实施的项目。其中,《北京市大兴区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意见》(京兴政发【2009】6号)奖励过的项目,包括:国家和北京市级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国家和市级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等,应是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之间立项或实施的项目。
  2、申报项目承担企业需是2013年7月1日(不含7月1日)前在新区内注册、经营、纳税。
  3、项目技术领域应符合《2013年度新区重大创新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项目支持范围》中重点支持的方向。
  二、申报方式
  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近期将组织申报企业进行该项工作的培训(另行通知)。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网上申报的有:研发机构(国家级、市级)、实验室认可和国际认证、研发和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授权类。
  网下申报的有:新区企业研发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国家级、市级、新区)、技术交易成果转化、技术成果转让、专利示范企业(国家级、市级)、孵化器、小巨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审计补贴和贷款贴息、科技服务机构、科技服务、产业技术(知识产权)创新战略联盟。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程序:
  ①企业登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科技创新专区->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进行企业信息注册(如已经注册的企业无需注册,直接进行第③步申报项目);(网址:210.75.221.76)
  ②系统管理员进行企业资格审查;
  ③审查通过后,企业网上申报材料;
  ④项目负责人进行材料预审。
  ⑤预审通过后,企业将纸质材料报送到企业所在镇(管委会)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大兴区科委相应科室。
  2、网下申报的企业先向企业所在镇(管委会)提交纸质材料,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大兴区科委相应科室。。
  四、报送纸质材料要求:
  1、各项目申报企业应按照《企业申报条件及材料清单》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与其它材料合并胶粘装订,逐页编制页码(可手写页码),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材料的装订顺序为:
  ①《总目录》
  ②《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双面打印)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⑤《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⑥《统计证》复印件
  ⑦所报项目类型的必备材料
  ⑧争取优先支持材料
  4、材料份数:
  研发A类、研发B类、成果转化类、新区企业研发机构类、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服务机构类、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一式五份,创新战略联盟认定一式两份,其他类型一式一份。
  5、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
附件:

1、《新区促进科技创新实施细则》.doc

2、《2013年度新区重大创新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项目支持范围》.doc

3、企业申报条件及材料.rar

政府资金申报

电话:010-58090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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