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申报2013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市经信委
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4月25日
咨询热线:400-004-0802
专项资金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对集成电路设备、新型农业机械、太阳能电池设备、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生产设备等装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详情请登录财政部网站http://gs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303/t20130329_798789.html,请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4月25日。
专项资金附件:
财关税[2013]14号《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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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申报2013年度省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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