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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年度松江区科技进步奖申报和推荐
添加时间:2013-12-30 16:48:56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2012-2013年度松江区科技进步奖申报和推荐
主管部门:上海市松江区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2-2013年度松江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根据《松江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2013年度松江区科技进步奖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是在松江区内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等科技创新活动,并为松江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均可申报,项目第一完成单位须注册在松江区。

二、奖励范围

本次科技奖励范围包括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项目。

技术开发类项目是指在面向市场的技术开发活动中,取得的具有重大技术创新、自主知识产权和经济效益的新产品(服务)、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计。

社会公益类项目是指在医疗卫生、科普、软科学研究等科技工作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及其在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社会和生态效益的。

以上类别的项目必须整体应用两年以上,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他条件详见《松江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推荐书和附件材料。项目推荐书可到松江科技网站(sjkw.songjiang.gov.cn)下载填写。

附件材料应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知识产权证明;

3、验收证书、技术查新、检测报告等相关技术评价证明;

4、主要应用及经济效益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项目推荐书及附件材料需一套,装订成册,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的推荐书需在项目基本情况的主要完成单位栏内加盖所有完成单位的公章。

四、推荐程序

凡报奖的项目,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报主管部门(镇、街道、园区、委、办、局)审核推荐。

五、推荐要求

各主管部门对报奖项目的申报材料应根据推荐申报的条件进行审核,按推荐报奖材料的要求备齐各类成果应提交的材料,填写好推荐部门的推荐意见。

六、受理时间

自2014年1月8日起至2014年3月18日止。

七、受理地点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21-6153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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