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欢迎访问本站!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设为首页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专项资金申报-政府资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基金-创新资金-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商标代理-中企讯-鼎唐网

微信扫一扫

国家发改委

服务热线:13601242728

13601242728    蒲老师

邮箱:pxg68413@126.com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发改委 > 发改委

发改委

代理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投资备选项目
添加时间:2014-3-31 12:42:35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一、选项范围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项目

  重点是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产业化示范项目。主要包括:高效电动机及其控制系统、高效燃烧及换热系统、余热余压利用及传热系统等节能技术、产品、装备、核心材料、零部件产业化生产项目;再制造技术装备生产及试点单位产业化示范项目,稀贵金属精细分离提纯、废电池全组分回收利用、废旧荧光灯回收处理利用等装备;细微粉尘控制、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及高浓度有机废水治理、污泥处理处置、垃圾处理等环保技术装备(含核心零部件),机动车尾气治理装备和除尘纤维及滤料、高效膜材料等产业化生产项目;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项目(仅限民政部门开展社会家庭废旧衣物回收利用工作配套的再生加工项目)。

  (二)专题项目

  1、重点节能工程。以推动实现“十二五”节能约束性目标为主要内容的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产业化、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道路照明改造示范、建筑产业化示范等项目。

  2、海水(苦咸水)淡化及重大节水项目。海水淡化试点城市(园区、海岛)海水淡化项目,苦咸水、微咸水淡化试点城市建设项目,重大节水项目。

  3、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项目。我委已经批复的40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方案中,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清晰、对创建工作有较大推动作用的重点支持类项目。

  4、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关地区农作物秸秆(含棉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秸秆代木(人造板、木塑)、秸秆炭化、秸秆气化、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秸秆纤维原料、秸秆清洁制浆、秸秆生产食用菌、秸秆生产有机肥等。不包括秸秆直燃发电、秸秆机械化还田项目。

  5、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项目。我委已批复的24个示范基地重点支撑的示范项目和26家骨干企业承担的示范项目。

  6、湘江流域等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列入《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重点治理区的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

  专题项目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

(二)专题项目

  1、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海水淡化、秸秆综合利用等相关规划或方案要求。

  2、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效果明显。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年节约标准煤2000吨以上;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创建项目年废弃物循环利用量5000吨以上,再生资源年深加工量1万吨以上;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能够有效解决历史污染问题。

  3、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在全国或本地区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能够有效推动专项工作的开展。

  4、企业综合实力较强。承担项目的企业具有适度的经济规模,企业银行信用级别较高,项目资金落实。

  5、项目配套条件好。前期工作基本落实,能够保证2014年开工建设。

二、申报时间

  请于2014年4月29日前,联系沟通项目信息.

电话:010-58090926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附件:1. 项目选项范围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4年备选项目汇总表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项目基本情况表

      2014年3月31日

 

 


上一篇:代理申报新型平板显示和宽带网络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专项
下一篇:代理申报2013年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