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基〔2022〕209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22年度项目,必须紧扣科学目标和国家战略需求开展的对自然本底数据和材料的获取、对已有数据和材料的整理与编研等科技基础性工作,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科技基础资源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科技厅负责组织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7月28日8:00至8月19日16: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2年8月16日18:00前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试运行)”(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2022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试运行)”(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22年度项目由科技厅基础研究处受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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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发展改革系统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网络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财金〔2022〕3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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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