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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发展改革系统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网络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财金〔2022〕374号)
添加时间:2022-7-29 10:53:05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省内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川办发〔2021〕51号),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2〕9号)相关要求,现就发展改革系统涉及的我省企业债券及中长期外债融资、北交所上市及“新三板”挂牌2021年度财政奖补资金网络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行企业债券或发行中长期外债并调回四川使用的省内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或“新三板”挂牌的省内企业。

二、奖补标准

(一)对在2021年度首次(指该企业成立以来第一次,下同)实现企业债券和中长期外债融资的省内企业,省级财政给予发债主体80万元一次性费用补贴;对非首次实现企业债券和中长期外债融资的,省级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费用补贴;对发行创新债券品种企业债券的,省级财政在上述标准上再增加20万元一次性补贴。企业当年不重复享受企业债券和中长期外债融资费用补贴政策。

(二)对2021年度在“新三板”挂牌的省内企业,省级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费用补贴。

(三)对2021年度在北京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费用补贴;如在以前年度已享受省级财政“新三板”挂牌补贴政策,省级财政给予差额补贴。企业当年不重复享受上市和挂牌的费用补贴政策。

三、申报程序

(一)网络系统

1.申请端地址:http://182.140.197.12:8081,各申请单位需自行在申请端完成注册。

2.审核端地址:http://182.140.197.12:8082。

(二)申报流程

1.企业债券及中长期外债费用补贴:发债企业注册填报→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逐级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审核确认后汇总报财政厅。

2.北交所上市、“新三板”挂牌费用补贴:上市、挂牌企业注册填报→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逐级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审核确认后汇总报财政厅。

(三)申报资料

1.企业债券及中长期外债费用补贴:奖补资金申请报告;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企业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行的有关文件;外债募集资金调回四川使用证明材料(含企业借用外债信息报送表 、承销协议、外债登记凭证、外债专户对账单、结汇待支付账户对账单〔如有〕);申报单位收款账户(含户名、账号、开户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正式文件;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

2.北交所上市、“新三板”挂牌费用补贴:奖补资金申请报告;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证监部门、证券交易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同意企业上市挂牌的相关文件;申报单位收款账户(含户名、账号、开户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正式文件;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实行“一年一结算”,不溯及既往年度业务及相应的奖补资金,之前年度漏报的不得补报。

(二)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资金申报工作,及时将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网络申报工作通知到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并按照相关流程和规定严把申报材料审核关。

(三)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务必于8月10前全面完成资金申报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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