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欢迎访问本站!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设为首页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专项资金申报-政府资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基金-创新资金-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商标代理-中企讯-鼎唐网

微信扫一扫

国家财政部

服务热线:13601242728

13601242728    蒲老师

邮箱:pxg68413@126.com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财政部 > 嘉定区

嘉定区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嘉定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8-26 19:24:16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专业代理企业申报2014年嘉定区产学研合作项目

主管部门: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各相关企业:

2014年嘉定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嘉定区推进科技创新扶持办法》(嘉府发〔2012〕6号)和《嘉定区产学研合作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嘉科〔2014〕5号),现就项目组织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的

充分利用本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优势,结合本区高校、科研院所聚集优势,以企业为主体,通过企业接受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转让,委托高校、科研院所进行技术开发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进行技术开发等多种形式,形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风险共担、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机制。通过产学研合作,推动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本区科技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在嘉定区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申报企业具有合理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3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3、申报企业技术水平高、知识产权清晰、持续创新能力强、管理科学,企业应同时在资产规模、资金能力、产业基础、市场前景、成长性等方面具备较好基础,确保项目顺利执行。

4、申报项目符合区域发展要求与产业政策导向,创新度和成熟度高,具有较强引导示范作用。

5、申报项目重点支持领域包括:(1)企业接受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转让;(2)委托高校、科研院所进行技术开发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进行技术开发,且成效显著。

6、申报企业已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界定了各方投入、知识产权以及合作成果的归属、利益分配等各方权利义务。

7、申报企业对项目已有先期投入,有阶段性成果,并有与产学研资助资金相配套的跟进资金。

8、申报企业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技术、人才、设备、管理等保障条件,有严格的财务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对资助资金的使用能进行及时评估与校正。

9、项目启动时间在2013年1月1日之后,周期不超过2年,且企业与合作单位的项目第一期经费已发生。

三、扶持经费

企业与驻区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产学研项目,区级扶持资金为不超过项目经费的30%,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企业与非驻区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产学研项目,区级扶持资金为不超过项目经费的20%,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1)《嘉定区2014年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产学研合作项目合同书复印件(验原件)

(3)产学研合作项目已开展费用明细及发票复印件

(4)申报企业最新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申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嘉定区2014年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五、受理及咨询

1、受理地址: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嘉戬公路118号)2楼大厅7-1区科委项目申报受理窗口。

2、电子版本申报材料提交至邮箱:xuning@jiading.gov.cn

3、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9月30日(星期二)

咨询方式:嘉定区科委产学研推进科  徐宁  翟丽霞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21-61533125

附件:嘉定区2014年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书


上一篇:关于申报2014年度嘉定区新技术新产品应用采购补贴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2014年嘉定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