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欢迎访问本站!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设为首页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专项资金申报-政府资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基金-创新资金-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商标代理-中企讯-鼎唐网

微信扫一扫

国家科技部

服务热线:13601242728

13601242728    蒲老师

邮箱:pxg68413@126.com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科技部 > 京津翼地区 > 经信委

经信委

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国家工业遗产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4-25 16:45:53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下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三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为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我市范围内1980年前建成的厂房、车间、矿区等生产和储运设施,以及其他与工业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可以提出申报。拟申报的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遗产主体保存状况良好、产权关系明晰,在首都历史或行业历史上有标志性意义,具有代表性的工业生产技术、丰厚的工业文化内涵和较高的艺术价值,同时具备良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

  二、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

  申报国家工业遗产依照属地原则,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申报主体填写《国家工业遗产申请表》(电子版请到工信部或市经信局官网下载),经本级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经信局提出申请。各区要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推荐数量超过2项的,报送时请明确排序。

  请各区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推荐请示、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市经信局。纸质版和光盘报送市经信局科技标准处,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同步发至邮箱:bjsjxwkjc@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产业函〔2019〕129号)    

        附件2:《国家工业遗产申请书》

                         


中企讯-------专业学习政策十四年,专注为:

科技型企业、传统工业企业、现代服务企业、文化企业申请政策扶持资金;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申请,专利无效、商标无效、国际专利、国际商标。

咨询热线:13601242728


上一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下一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