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欢迎访问本站!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设为首页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专项资金申报-政府资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基金-创新资金-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商标代理-中企讯-鼎唐网

微信扫一扫

国家工信部

服务热线:13601242728

13601242728    蒲老师

邮箱:pxg68413@126.com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工信部 > 浙江省科技厅

浙江省科技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做好2019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3-18 18:11:29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浙科发高〔201926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87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部火炬中心负责企业注册信息审核。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全年受理企业注册,20191031日前受理本年度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请有关企业即日起登录服务平台进行操作以便及时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编号当年有效。

二、请各评价工作机构(见附件1)及时进行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对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企业,省科技厅原则上每月办理一次企业入库公示公告。

三、为了加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监督,省科技厅将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当年入库企业信息抽查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已入库企业经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各评价工作机构提请省科技厅撤销企业登记编号,并在服务平台上进行公告。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参与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各地科技部门要加大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宣传力度,各评价工作机构要做好形式审查,加强服务和指导,探索精准扶持新政策、新服务,积极培育壮大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力量。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网络操作有关事项请参阅服务平台公布的使用说明书,遇到软件操作问题请拨打业务咨询联系电话(见附件2)。

 

附件:1.2019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

附件: 2.业务咨询联系电话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315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9315印发 




中企讯-------专业学习政策十三年,专注为:
科技型企业、传统工业企业、现代服务企业、文化企业申请政策扶持资金;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申请,专利无效、商标无效、国际专利、国际商标
咨询热线:18500075845


上一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五部门关于公布浙江省2018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
下一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