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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大学生团队实践扶持培养项目和“双师型”师资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3-11 17:30:55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旅游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强旅战略,根据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项目工作计划,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大学生团队实践扶持培养项目和“双师型”师资人才培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项目

    (一)大学生团队实践扶持培养项目

项目面向本科及高职院校旅游相关专业学生,遴选资助150个项目团队,每个团队在校生不少于6人,支持开展旅游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自行选题),每个团队资助1万元。

(二)“双师型”师资人才培养项目

项目面向应用型本科和中、高职院校旅游相关专业“双师型”教师,遴选资助100人,其中应用型本科50人,中、高职50人,支持开展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实习实训等方面的行动研究或课程、教材开发等(自行选题),每人资助1万元。

二、遴选方式

项目执行办公室面向全国有关学校组织公开申报。申报项目须经所在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审核报备。文化和旅游部组织专家成立评审组进行评审遴选,确定入选人员。

三、项目经费

(一)我部直接向入选人员(项目团队)所在单位划拨项目经费,并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违反规定的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项目经费。

(二)所在单位负责对项目经费按照有关财务规定进行统一管理,须就项目经费向文化和旅游部开具正规发票(付款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内容:大学生团队实践扶持培养项目或“双师型”师资人才培养项目),并附收款单位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寄送至项目执行办公室。

(三)项目经费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用于与项目活动直接相关的经费开支。不得以任何现金形式向个人发放,不得用于购置电脑、手机等硬件设备。所在单位不得收取任何管理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项目经费。

四、其他事项

(一)入选人员(项目团队)须建立项目档案,保存项目相关各类资料、阶段性和最终成果。所在单位应为项目开展积极创造有利条件。

(二)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加强统筹协调,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申报,并对本省(区、市)报送人选申报项目的示范性实施审核指导。曾入选过原国家旅游局万名旅游英才计划的人员不可再次申报。

(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进一步加大入选项目的扶持力度。

(四)自我部公布入选人员名单起,项目培养周期1年。我部将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抽查和验收评估。

(五)我部为入选人员颁发项目入选证书作为证明,此外不再颁发任何其他形式的项目证书或证明。

(六)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网站下载,网址为:www.mct.gov.cn,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后统一寄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五、报送方式

请于5月17日前将申报书寄送至相应项目执行办公室(中国旅游人才发展研究院),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相应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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