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各镇街场(平台)科委(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杭州市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萧科〔2017〕2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成立时间3年以内(2015年1月1日以后注册),注册资本的实收货币资本不高于1000万元(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等特殊产业可放宽至2000万元),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
2、从事高新技术领域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服务,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性和市场成熟度,原则上申报前一年度已有市场销售。
3、有稳定的研发团队,企业研发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5%。
4、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下,且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5%。
5、企业在申报时已拥有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二、申报要求
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经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送区科技局项目受理办(萧山区行政中心综合楼5楼528室)。
书面材料主要包括:
(1)《杭州市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实收货币资本证明材料(银行进账单等出资证明或验资报告);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披露研发费用);
(5)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6)申报前一月度经社保部门确认的企业社保清单(可从网上申报系统拉取)、研发人员名单(见附件2)、研发人员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7)企业荣誉、各类体系认证等证明材料。
3.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三、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1.截止时间。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2.联系方式。项目受理办电话: 82898517
业务咨询电话:82898281
附:1、杭州市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认定申请表
2、研发人员名单
3、承诺书
附件打包下载:科技型初创企业申报通知.rar
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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