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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

2018年度海淀区国外授权专利资助专项申报指南
添加时间:2018-7-4 9:40:47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京海发〔2018〕1号),全面实施知识产权强基计划,鼓励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国际化布局,提升专利实力,制定发布2018年海淀区境外专利资助专项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计划,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

  作,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国际化布局能力,促进企业知识产权提质增量。

  二、支持内容

  对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向国(境)外申请发明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且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进行支持。企业在美国、日本、欧洲专利局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专利每个国家最高支持4万元;在其他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专利每个国家最高支持2万元。每件专利最多支持其进入5个国家或地区,每家企业年度支持金额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并纳税的企业,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执业规范,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政府资金使用效益良好,对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在行业中有较好声誉。

2.企业应设有专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配备知识产权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支撑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化布局、专利预警业务。

3.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能自主开展知识产权方面的公益性活动,积极参与和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等活动,为推进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合理建议。

  (二)申报项目条件

1.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外提出申请并取得授权的专利。

2.已获得授权的外国国家(地区)专利,授权日在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申请资助资金时处于专利权维持状态,无权利纠纷等问题。

3.每家申报单位2017年PCT专利申请数量不低于10件,且2015-2017年PCT年均增速不低于10%。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统一填写《海淀区国外授权专利资助专项申请书》,并提供申报书内规定的附件材料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二)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单位须提交信用报告,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征信报告和补充征信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

  五、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需进入海淀区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统一入口,查看专项申报指南。如确定进行专项申报,点击专项资金名称,网络登录后(已是“海淀区人民政府行政办事中心”用户,可直接登录,否则请新注册用户),浏览事项说明,在线按要求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材料。

  (二)申报单位现场提交申报材料。

  (三)主管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或评审。

  (四)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理支持资金拨付手续。

  六、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2018年7月6日-8月8日

  受理单位:海淀园管委会知识产权处

  联系人: 齐静 单鹏洋

  联系电话:8849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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