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奉贤区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主管部门: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各镇、开发区及有关单位:
为继续贯彻科教兴区战略,加强区镇科技创新工作联动,积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充分调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积极性,逐步打造一批具有行业竞争优势和成长性良好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促进地区经济增长。现将2014年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组织申报、推荐与选评原则:
(一)、主要条件:
1、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
2、企业每年的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3%;
3、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以及注册商标或品牌);
4、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并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5、企业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2亿元人民币,且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
6、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二)、科技小巨人工程的组织申报、推荐、评选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各镇、开发区推荐,区科委组织专家统一评选方式。
(三)、各镇、开发区要认真按照规定要求,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特点,积极组织有条件的企业申报。
(四)、符合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条件的单位,均可按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见附件“奉贤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书”),向所在镇和开发区申报。
二、支持方式及方向:
1、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实行总量控制、竞争择优原则。
2、科技小巨人工程资助资金为每个企业40万元,至认定之日起先行给付30万元,验收合格后再给付10万元,资助总额不超过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50%(经费预算按照《奉贤区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3、围绕企业自主创新建设,资助内容可含企业的技术攻关、产学研合作、关键技术的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的(中试)规模化生产,实验室和技术中心建设,人才培养、市场策划、技术咨询等创新活动。
三、具体申报、受理办法
1、各镇、开发区负责本辖区科技小巨人工程的组织申报,会同区科委审核推荐。
2、区科委负责受理区各镇、开发区推荐企业的上报材料,不直接受理企业的申报。
3、受理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本年度7月31日截止。
4、申请材料附件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可靠。对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要认真校对,在受理过程中不再要求企业补充材料,所缺部分,均视同为企业无法提供。提交区科委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5、区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部门为区科委工业科技管理科(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871号科技大楼508室)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21-61533125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