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各区、县(市)、经开区、临江高新区科技局,城西科创区产业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众创空间建设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8〕1号)、《杭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创业品牌活动管理办法》(杭两创办〔2017〕1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社会机构主办的创业品牌活动选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和范围
2018年1月-2018年12月期间拟举办的创业品牌活动;本次创业品牌活动选题范围包括社会机构主办类和政府主办类创业品牌活动。
二、品牌活动征集对象
1.市级及以上认定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经市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具有举办创新创业活动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组织创新创业活动的能力和经验;
3.品牌活动可以一家单位申报,也可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鼓励申报单位围绕创新创业主题开展系列活动。
三、品牌活动相关要求
1.品牌活动类型:
根据《杭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创业品牌活动管理办法》(杭两创办〔2017〕17号)、活动内容包括创业论坛、创业教育、项目路演、创业大赛、创业环境宣传、及其他类等。
2. 活动申报要求:
创业品牌活动需面向国内外创业者和投资机构,能扩大杭州在国内外创投界的影响力,针对本众创空间或孵化器内部创业者的分享活动不鼓励申报。我委将对所申报的活动进行分类,组织专家评审后将同类活动进行适当整合,以有序推进品牌活动的举办。
3. 品牌活动名称:申请单位根据上述其中活动类型起一个品牌活动名称,要求:具有易传播、创新性,亲和性、凝聚力,富有杭州元素。品牌活动名称被采用后将统一对外宣传,但各承办单位在统一品牌名称后可标注自己特色名称,如DEMO DAY(BIG BANG)。
四、申报和受理
1.申报方式:创业品牌活动采取书面与电子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2. 申报材料:2018年杭州市创业活动举办申请表(附件1)、活动主办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书(附件2)一式6份,经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请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做好申报服务机构的初审和推荐,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统一汇总上报。企业申请材料经所在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上报至受理部门。
3.受理部门: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办公室。
4.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4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办公室:沈吉英 电话:87025452
市科委高新处: 潘学冬 电话:87060184
电子资料报送邮箱:xuedongpan@hznet.com.cn、fhq@hznet.com.cn。
附件:1.2018年杭州市创业品牌活动申请表
2.承诺书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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