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各企业:
为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6〕188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市跨境电商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杭州市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依法纳税登记(外贸货运代理企业、报关行不受此限制),并且在综试区“单一窗口”平台备案。
2、在杭州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且纳入杭州市跨境电子商务统计体系。
3、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符合杭政函〔2016〕188号文件中相关政策条件的企业。
二、申报内容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6〕188号)文件内相关内容(具体细则详见附件1)。
三、申报时间
请各企业及时开展申报工作,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于11月20日前上报区商务局,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资料
请相关企业对照不同的项目内容进行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其他文件中所提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参考清单详见附件11。
附件:
1、 政策兑现说明
2、 龙头企业引进汇总表
3、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额增幅情况汇总表
4、 境外注册自有商标并开展跨境电商情况汇总表及境外商标注册项目申报表
5、 跨境电商企业产品国际认证汇总表及国际认证项目申报表
6、 自主品牌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情况汇总表及自主境外品牌销售项目申报表
7、 在杭高校开设跨境电商专业情况汇总表
8、 跨境电商企业培训情况汇总表
9、 开设物流专线情况汇总表
10、 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单一窗口”通关报关服务费扶持政策申请表
11、 证明材料参考清单
滨江区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