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西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西发改〔2017〕71号
各镇街、园区,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省、市政府关于抓好当前经济工作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构建1+6现代产业体系目标,加大工业和信息产业培育力度,鼓励两化融合,根据《西湖区关于促进工业信息经济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西湖区实际,现就组织申报2017年度西湖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在在西湖区域内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的企业。
2、申报项目须在西湖区域内组织实施,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导向目录及有关节能、环保、安全、消防、卫生、质量等标准要求。
3、申报单位的申报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区级财政资助(奖励)的,不重复进行资助(奖励)。同一项目适用多项资助(奖励)的,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进行资助(奖励)。同一奖项在低等次已作资助(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补足差额部分。
4、申报项目应是2016年1月1日以后已完成或取得资质、认定的项目,工业投资(技术改造)和“机器换人”项目投资额限于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发生。
二、申报内容
1、对首次纳入统计的“小升规”工业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资助。(备注:以统计部门数据为依据)
2、对设备投资额在500万元(含)-2000万元以及20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分别按其设备投资额的15%、18%给予资助;对设备投资额在500万元(含)-2000万元以及2000万元(含)以上的“机器换人”项目,分别按其设备投资额的20%、23%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备注:项目须经区发改部门备案,投资完成达70%以上方可申报资助)
3、凡被新授予省级、市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的工作经费奖励。
4、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5、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完工的软件研发项目,研发投入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不超过研发投入的20%给予资助;研发投入5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超过其实际总投资额的25%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200万元。(备注:研发投入已完成方可申报资助)。
6、对省、市认定国内、省内首台(套)的项目,给予单个项目不高于200万元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根据项目的先进程度、作用意义及研发投入等情况,给予分档奖励。(备注:结合省市相关认定国内、省内首台(套)的项目文件要求进行分档奖励)
7、对获得美国IDEA、德国Red Dot和iF的工业设计奖的企业进行奖励,每获得一个奖项奖励10万元。
8、对列入杭州市工业循环经济建设的示范企业,经阶段性验收认定为达标单位的,一次性资助5万元。鼓励开展清洁生产和电平衡测试工作,对完成任务并经验收合格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至10万元的补助;对获得“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省和杭州市“绿色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在节能改造中采用先进节能设备投资额超过20万元,按投资额的10%进行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9、对参加2016年中国义乌国际装备博览会展位费进行全额补贴。(备注:凭发票原件)
三、申报材料
(一)《2017年西湖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2)。
(二)财政扶持情况说明(附件3)。
(三)项目报告书(附件4)。
(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五)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和“机器换人”项目备案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材料。合同、文件、证书、付款凭证、发票、验收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按《关于印发〈杭州市财政扶持企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杭财企〔2010〕897号)出具,特别要陈述清楚项目有无单独设账和重复资助情况)。
(七)企业提交的项目材料需装订成册,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格式,对项目情况如实进行陈述。
四、项目申报及受理审核
(一)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申请项目,需具备基本条件及有关申请各项目的具体条件,并按上述有关规定,准备材料(纸质件),于11月17日前一式3份报各所属镇街、园区。
(二)项目受理。
各所属镇街、园区负责受理项目申请,并对申请项目进行筛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项目经汇总后,于11月21日前送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改局窗口,区本级企业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改局窗口,逾期不再受理。
(三)项目评审。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进行资助。
(四)资金管理。
本通知涉及的资助资金由省、市切块资金全额承担,切块资金不足时由区财政适当进行配套;申报内容中资助奖励比例及金额均为上限,实际资助奖励金额可能会因资金总量进行调整,企业获得资助奖励金额以区所得税收为限(1和9项除外)。
(五)资金拨付。
由区发改局会同区财政局下达资助计划,并进行资金拨付。
联系方式:技术中心、节能项目 林在培 87971257;
软件研发项目 杨敏 85370693
其他项目 陈欣妍 87975924。
2017年西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财政资金
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申报日期:2017年 月
2017年西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财政资金项目申请表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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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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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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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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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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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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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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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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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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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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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 产业领域 |
□电子商务 □信息软件 □先进装备制造□物联网□生物医药 □节能环保 □新能源 □特色传统产业(具体注明)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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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工业投资(技术改造)和机器换人项目 □工厂物联网 □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国内首台套项目 □资质认证项目 □信息软件奖励资助类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奖励项目 □节能(循环经济)项目 □其它(具体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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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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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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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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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纳税(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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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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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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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资金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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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前后主要经济指标及成果的对比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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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及申请专项资金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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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承诺:以上申报材料中所涉及内容真实完整。若出现问题,本单位承担责任。特此声明。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镇街、园区初审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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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发改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西湖区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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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扶持情况说明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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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政策类别(国家、省、市专项名称) |
时间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资助额 |
下达资金 文件文号 |
2013年、2014年、2015年获得国家、省、市、区各类财政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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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当前正在申报其他各类财政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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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 |
本单位承诺: 1、上述填列的内容真实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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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申报的 项目与上述本单位已获得(申报)的各类财政资助在项目实施内容、投资额等方面不重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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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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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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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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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扶持政策类别按下达资金文件中的类别填写,包括财政资助、奖励、补助等。 |
项目报告书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三、项目技术报告
四、项目投资情况
五、项目实施成果情况
六、项目投产后实际能源消耗情况(包括新增能耗总量和能耗指标达标情况)
七、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纸张规格:A4;字体:仿宋4号;双面印,胶装成册(不得使用活页夹形式)。
附件5:
分项资料表
序号 |
项目类别 |
分项资料 |
1 |
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机器换人项目 |
1、2017年西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财政资金项目申请表 2、财政扶持情况说明 3、项目报告书(含项目竣工验收总结报告) 4、项目审批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5、专项审计报告 |
2 |
软件研发项目 |
1、2017年西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财政资金项目申请表 2、财政扶持情况说明 3、项目报告书(含自主知识产权证明、合同、用户报告等相关材料) 4、专项审计报告
5、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单位最近年度会计报表和其他相关财务资料(最近年度系指项目已完成投资所跨年份,其中新成立单位须提供截止到2017年6月底的公司财务报表 ) |
3 |
以统计部门数据为依据或以省、市文件为依据的项目 |
1、2017年西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财政资金项目申请表 1、财政扶持情况说明 2、省、市相关文件 |
4 |
义乌国际装备博览会展位会补助 |
1、2017年西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财政资金项目申请表 3、财政扶持情况说明 4、发票原件 |
5 |
除上述其他项目 |
1、2017年西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财政资金项目申请表 2、财政扶持情况说明 3、项目报告书(包含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审批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如有要求) 5、专项审计报告(如有要求) |
如有申报需求请拨电话:杨梅1850007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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