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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项目

申报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项目
添加时间:2017-11-1 15:20:01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西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西发改〔2017〕71号


各镇街、园区,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省、市政府关于抓好当前经济工作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构建1+6现代产业体系目标,加大工业和信息产业培育力度,鼓励两化融合,根据《西湖区关于促进工业信息经济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西湖区实际,现就组织申报2017年度西湖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在在西湖区域内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的企业。

2、申报项目须在西湖区域内组织实施,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导向目录及有关节能、环保、安全、消防、卫生、质量等标准要求。

3、申报单位的申报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区级财政资助(奖励)的,不重复进行资助(奖励)。同一项目适用多项资助(奖励)的,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进行资助(奖励)。同一奖项在低等次已作资助(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补足差额部分。

4、申报项目应是2016年1月1日以后已完成或取得资质、认定的项目,工业投资(技术改造)和“机器换人”项目投资额限于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发生。


   二、申报内容

1、对首次纳入统计的“小升规”工业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资助。(备注:以统计部门数据为依据)

2、对设备投资额在500万元(含)-2000万元以及20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分别按其设备投资额的15%、18%给予资助;对设备投资额在500万元(含)-2000万元以及2000万元(含)以上的“机器换人”项目,分别按其设备投资额的20%、23%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备注:项目须经区发改部门备案,投资完成达70%以上方可申报资助)

3、凡被新授予省级、市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的工作经费奖励。

4、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5、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完工的软件研发项目,研发投入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不超过研发投入的20%给予资助;研发投入5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超过其实际总投资额的25%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200万元。(备注:研发投入已完成方可申报资助)。

6、对省、市认定国内、省内首台(套)的项目,给予单个项目不高于200万元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根据项目的先进程度、作用意义及研发投入等情况,给予分档奖励。(备注:结合省市相关认定国内、省内首台(套)的项目文件要求进行分档奖励)

7、对获得美国IDEA、德国Red Dot和iF的工业设计奖的企业进行奖励,每获得一个奖项奖励10万元。

8、对列入杭州市工业循环经济建设的示范企业,经阶段性验收认定为达标单位的,一次性资助5万元。鼓励开展清洁生产和电平衡测试工作,对完成任务并经验收合格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至10万元的补助;对获得“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省和杭州市“绿色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在节能改造中采用先进节能设备投资额超过20万元,按投资额的10%进行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9、对参加2016年中国义乌国际装备博览会展位费进行全额补贴。(备注:凭发票原件)


三、申报材料

   (一)《2017年西湖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2)。

   (二)财政扶持情况说明(附件3)。

   (三)项目报告书(附件4)。

   (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五)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和“机器换人”项目备案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材料。合同、文件、证书、付款凭证、发票、验收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按《关于印发〈杭州市财政扶持企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杭财企〔2010〕897号)出具,特别要陈述清楚项目有无单独设账和重复资助情况)。

   (七)企业提交的项目材料需装订成册,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格式,对项目情况如实进行陈述。


四、项目申报及受理审核 

   (一)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申请项目,需具备基本条件及有关申请各项目的具体条件,并按上述有关规定,准备材料(纸质件),于11月17日前一式3份报各所属镇街、园区。 

   (二)项目受理。 

    各所属镇街、园区负责受理项目申请,并对申请项目进行筛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项目经汇总后,于11月21日前送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改局窗口,区本级企业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改局窗口,逾期不再受理。

    (三)项目评审。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进行资助。

(四)资金管理。

本通知涉及的资助资金由省、市切块资金全额承担,切块资金不足时由区财政适当进行配套;申报内容中资助奖励比例及金额均为上限,实际资助奖励金额可能会因资金总量进行调整,企业获得资助奖励金额以区所得税收为限(1和9项除外)。

(五)资金拨付。

由区发改局会同区财政局下达资助计划,并进行资金拨付。

联系方式:技术中心、节能项目 林在培 87971257;

                软件研发项目 杨敏 85370693

                其他项目 陈欣妍 87975924。





2017年西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财政资金

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申报日期:2017年   月





2017年西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财政资金项目申请表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邮


项目名称


项目所属

产业领域

□电子商务  □信息软件  □先进装备制造□物联网□生物医药  □节能环保  □新能源 

□特色传统产业(具体注明)                □其它     

项目类别

□工业投资(技术改造)和机器换人项目

□工厂物联网

□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国内首台套项目

□资质认证项目              

□信息软件奖励资助类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奖励项目

□节能(循环经济)项目

□其它(具体注明)                   


2015年

2016年

2017年1-9月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实际纳税(万元)




项目开始时间


项目完成时间


项  目

资金构成


项目实施前后主要经济指标及成果的对比分析


项目主要内容及申请专项资金理由


 申报单位承诺:以上申报材料中所涉及内容真实完整。若出现问题,本单位承担责任。特此声明。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镇街、园区初审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西湖区发改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西湖区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财政扶持情况说明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金额:万元


扶持政策类别(国家、省、市专项名称)

时间

项目名称

总投资

资助额

下达资金

文件文号

2013年、2014年、2015年获得国家、省、市、区各类财政资助























































企业当前正在申报其他各类财政资助































企业承诺

本单位承诺:

1、上述填列的内容真实完整;

2、本次申报的            项目与上述本单位已获得(申报)的各类财政资助在项目实施内容、投资额等方面不重复;

3、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相关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扶持政策类别按下达资金文件中的类别填写,包括财政资助、奖励、补助等。




 

项目报告书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三、项目技术报告

四、项目投资情况

五、项目实施成果情况

六、项目投产后实际能源消耗情况(包括新增能耗总量和能耗指标达标情况)

七、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纸张规格:A4;字体:仿宋4号;双面印,胶装成册(不得使用活页夹形式)。

 

 


 


 

附件5:

分项资料表


序号

项目类别

分项资料

1

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机器换人项目

1、2017年西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财政资金项目申请表

2、财政扶持情况说明

3、项目报告书(含项目竣工验收总结报告)

4、项目审批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5、专项审计报告

2

软件研发项目

1、2017年西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财政资金项目申请表

2、财政扶持情况说明

3、项目报告书(含自主知识产权证明、合同、用户报告等相关材料)

4、专项审计报告

5、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单位最近年度会计报表和其他相关财务资料(最近年度系指项目已完成投资所跨年份,其中新成立单位须提供截止到2017年6月底的公司财务报表 ) 
 6、企业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上统计直报”系统中的2017年1-8月的软件企业统计报表。(未在上述直报系统中上报过报表的企业,请先到市经信委门户网站(http://www.hzjxw.gov.cn)数据报送平台--“电子信息产业直报系统”注册,开通后可补报报表。 

3

以统计部门数据为依据或以省、市文件为依据的项目

1、2017年西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财政资金项目申请表

1、财政扶持情况说明

2、省、市相关文件

4

义乌国际装备博览会展位会补助

1、2017年西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财政资金项目申请表

3、财政扶持情况说明

4、发票原件

5

除上述其他项目

1、2017年西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财政资金项目申请表

2、财政扶持情况说明

3、项目报告书(包含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审批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如有要求)

5、专项审计报告(如有要求)

 如有申报需求请拨电话:杨梅18500075845

            --北京中企讯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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