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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青浦区认定(复核)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7-8-24 8:01:21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青浦区认定(复核)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根据《青浦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青府办发[2016]77号),现就组织开展2017年度青浦区认定(复核)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企业所属行业必须符合青浦区产业发展导向,属于优先发展的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企业管理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四)申报认定企业在本地区、本行业中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企业原则上年销售额不低于1 亿元或成长性好、年销售产值连续两年增长20%以上的企业。



(五)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场地等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 万元。



(六)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20 , 其中大学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达到60%以上。



(七)企业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每年申请专利不少于3 件或发明专利1 件及以上。



(八)企业两年内(由申报受理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被行政机关查处的违法行为。



(九)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复核对象:2012--2015年青浦区企业技术中心



二、申报方式、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认定(复核)采用网上和书面申报并举的方式。



企业通过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和服务平台(http://cyfz.shqp.gov.cn)进行在线申报,相关电子材料需完整打包上传。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所在街镇(区管企业)核定申报材料并网上审核同意申报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经委技术进步科(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公室)。



(二)申报时间:项目网上填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794日,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98日,逾期不受理。



(三)材料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采用A4打印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于左侧装订成册。



三、评审方式



区认定办公室负责对企业申请认定(复核)材料进行审查、召集领导小组成员联合评审,确定青浦区认定(复核)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经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



    书面材料受理地点:青浦区经委技术进步科330



    联系人:王玮  顾冬平



    电话:59728869





附件:



12017年度青浦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表



2、《青浦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2012--2015年青浦区企业技术中心(复核)名单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1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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