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浦东科经委、各区科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沪科合〔2015〕8号),《关于开展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沪科〔2016〕275号)要求,经自主申报、验收评估,上海市科委将“上海复星长征医学科学有限公司”41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评估为“优秀”;将“上海新松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等14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评估为“良好”;将“美钻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8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评估为“合格”,共计63项。市科委支持金额8550万元,浦东科经委、各区科委承诺配套支持金额8550万元(具体经费安排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验收评估结果及经费安排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