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欢迎访问本站!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设为首页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专项资金申报-政府资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基金-创新资金-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商标代理-中企讯-鼎唐网

微信扫一扫

国家科技部

服务热线:13601242728

13601242728    蒲老师

邮箱:pxg68413@126.com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科技部 > 京津翼地区 > 海淀区

海淀区

海淀区关于在2016年专项资金工作中继续使用信用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8-30 9:48:46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有关企业,信用服务机构:

为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信用服务体系建设的一系列意见,加大对企业诚信建设的政府引导,以企业信用信息为支撑,搭建投融资服务体系,促进企业发展,海淀园管委会在2016年专项资金工作中继续使用信用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规则

(一)在海淀园管委会负责的部分专项资金项目(以各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为准)中使用信用报告。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征信报告和补充征信报告)中无不良信息记录的企业方可以申请有关专项资金项目。

(二)在申请使用信用报告的专项资金项目时,凡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均须提交信用报告。申报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自愿提交信用报告,提交信用报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

(三)对于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征信报告和补充征信报告)中无不良信息记录的中小微企业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购买信用报告费用补贴。(详见《2016年购买信用报告费用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四)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凡成立时间满36个月的企业应提交评级报告,凡成立时间不满36个月的企业应提交征信报告,符合下列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企业,除原报告外,还应提交补充征信报告。

(五)企业可以在海淀园管委会确定的信用服务合作机构(名单见附件)中自愿选择一家机构,向其购买信用报告。信用报告的价格由企业与信用服务机构协商确定,但不高于该机构最近六个月内所提供同类信用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企业也可以选择其它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知名信用服务机构,向其购买信用报告,但不能享受购买报告补贴。

(六)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已购买过各类信用报告(如海淀区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海淀区企业征信报告、中关村企业信用评级报告、中关村企业深度征信报告),且截至2016年11月15日(含),信用报告仍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无需再重复购买信用报告,但已享受购买报告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补贴。

如原报告内容未能满足海淀园管委会使用要求,由原信用服务机构或海淀园管委会确定的信用服务合作机构根据海淀园管委会的有关要求,在原报告的基础上补充增加相关内容。对于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企业可依规定申请补贴。

本通知发布后,未购买过信用报告的企业或信用报告有效期截止日期早于2016年11月15日的企业,均须购买海淀区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或海淀区企业征信报告,并可依规定申请购买报告补贴。

(七)在信用报告有效期内,上述信用报告还可用于以下用途:

1.申报2016年度海帆企业。

2.向海淀园管委会确定的合作银行申请信用融资产品。

3.向中关村核心区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联盟成员单位申请融资服务。

4.海淀园管委会认为有必要使用信用报告的其它事项。

二、工作流程

(一)未购买过信用报告的企业或信用报告有效期截止日期早于2016年11月15日的企业

1.企业选择信用服务机构。

2.企业与信用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提交相关资料。

3.信用服务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为企业出具信用报告。

4.信用服务机构将信用报告的电子版上传海淀园管委会。

5.企业在统一申报平台申请购买信用报告费用补贴。

6.海淀园管委会对购买信用报告补贴申请进行审核。

7.海淀园管委会向通过审核的企业拨付补贴资金。

(二)已购买了信用报告且截至2016年11月15日(含)信用报告仍然有效的企业

1.已购买了海淀区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或海淀区企业征信报告,且截至2016年11月15日(含)信用报告仍然有效的企业请通知原出具信用报告的机构及时将报告上传海淀园管委会。

已购买了中关村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或中关村企业深度征信报告,且截至2016年11月15日(含)信用报告仍然有效的企业请将原报告提交原出具信用报告的机构或海淀园管委会确定的信用服务合作机构,由该机构审核原报告是否符合海淀园管委会的有关要求(请各信用服务机构联系北京信用协会了解具体要求),是否需要在原报告的基础上补充增加相关内容。

经审核,符合海淀园管委会有关要求的,该机构将原报告的电子版上传海淀园管委会;不符合海淀园管委会有关要求的,请该机构在原报告的基础上补充增加相关内容,并将原报告及补充征信报告一并上传海淀园管委会。

2.企业在统一申报平台申请购买信用报告补贴。

3.海淀园管委会对购买信用报告补贴申请进行审核。

4.海淀园管委会向通过审核的企业拨付补贴资金。

三、申请购买信用报告补贴的开始和截止时间

根据海淀园管委会2016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及审核进度安排,申请购买信用报告补贴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

四、联系方式

1.海淀园管委会

咨询电话:88498071、88497895;

联系人:叶骥聪、潘丽丽。

2.北京信用协会

咨询电话:88482915、88482916;

联系人:王泽(分机606)、赵春霞(分机603)。

海淀园企发处

附件海淀区企业信用服务合作机构名单

(共5家信用服务合作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机构名称

联系方式

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5号楼五矿大厦18层

联系人:赵亮

电话:64912118-820,13718709617

邮箱:67001746@qq.com

北京君维诚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海淀区苏州街49号盈智大厦301、321室

联系人:高波

电话:62636362-819,15201037203

邮箱:jwcgaobo@126.com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德胜国际中心b座7层

联系人:谢延松

电话:62299721,13910597951

邮箱:xieyansong@coamc.com.cn

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东城区礼士胡同54号

联系人:乐金灿

电话:57602129,18510995893

邮箱:yuejincan@ccx.cn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层

联系人:王娅歆

电话:51087768-3358,18701455602

邮箱:18701455602@163.com


上一篇:关于开展2016年人才专项 “天使投资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申报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启动2016年海淀区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预征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