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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 年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1-26 9:29:50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申请人及代理机构:
根据《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及《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2016 年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注册或登记地在本市的单位和户籍在本市或具有本市工作居住证的个人。资助涉及的专利具有多个权利人的,必须是第一权利人。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 月22 日-4 月22 日;
纸件材料申报时间:2 月22 日-4 月29 日;
绿色通道服务开通时间:2 月22 日-4 月22 日。
三、申报网址:http://zizhu.bjipo.gov.cn
四、资助申报范围
1.授权公告日在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的国内发明专利的申请费用和代理服务费;
2.授权公告日在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申请费用;
3.授权公告日在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日(小微企业)发明专利授权后第三年度的年费;
授权公告日在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小微企业)发明专利授权后第二年度的年费;
授权公告日在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小微企业)发明专利授权后第一年度的年费;
4.申请日在2007 年1 月1 日至2007 年12 月31 日的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第八年年费;
申请日在2008 年1 月1 日至2008 年12 月31 日的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第七年年费;
5.授权公告日在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发明专利申请费用;
6.授权公告日在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通过PCT 途径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外国申请的发明专利申请费用。
五、开通绿色通道服务的要求
1.2015 年全年专利电子申请率达到100%或者申报专利资助金之前连续两个月专利电子申请率达到100%。
2.在2015 年申报专利资助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六、受理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 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 座三层
联系电话:82612006-352、351、350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
2016 年1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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