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欢迎访问本站!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设为首页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专项资金申报-政府资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基金-创新资金-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商标代理-中企讯-鼎唐网

微信扫一扫

国家工信部

服务热线:13601242728

13601242728    蒲老师

邮箱:pxg68413@126.com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工信部 > 杭州市项目

杭州市项目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5-7-15 17:45:40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是《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5〕20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本次推荐任务包括以下四类: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具体申报条件请登录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或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ttc.net.cn)查看《通知》要求。

二、推荐渠道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地区企事业单位的推荐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推荐工作;省属高校直接报送省科技厅,并将推荐情况抄报省教育厅;中央驻冀单位可采取属地化申报方式,也可直接向省科技厅推荐。

三、有关要求

1、各归口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工作,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请务必对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拟推荐对象必须在其依托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上报。

2、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

3、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推荐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一个类别项目,且不能同时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项目(如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教学名师以及青年拔尖人才等)。

4、申报材料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填写。具体申报流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填写相应的推荐表内容后,生成并打印非正式版推荐书(带水印),与附件证明材料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背脊注明:河北省+申报推进计划类别+人选姓名或单位名称)。

5、请准备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式10,同时填写《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申报情况一览表》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1-4,使用A3纸打印,加盖归口单位公章)一式1由各归口单位统一报送。

6、各归口单位请于810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人事处。

7、我厅将组织专家对推荐对象进行遴选,确定最终推荐对象后,将另行通知有关单位和申报人填报正式申报资料。

联系人: 聂晓璞 

联系电话:0311-85811566

电子邮箱:hbskjtrsc0311@163.com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715


附件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 

附件2: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

 附件3: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申报情况一览表 

附件4: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申报情况一览表 

附件: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上一篇:公示2014年度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结果
下一篇:2015年天津市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