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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5-4 9:48:32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农业科技的应用示范,根据上海农业科技发展的总体要求,现将 2014年度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1、农林作物、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应用示范;

2、高值食品加工和农产品的综合开发;

3、生物型农药、环保肥料、疫苗及饲料等产品开发;

每个课题市级财政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

二、申请要求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主体为在本市注册涉农企业,企业须具备进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2、优先支持具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涉及许可管理的成果转化,应具备有关部门同意成果转化的许可证明。

3、企业申请需匹配落实不低于1:1资助资金的自有资金。

4、项目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需有不低于50%的经费配套承诺。

三、推荐渠道

1、各区(县)科委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区域内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初审和推荐等工作。

3、经推荐单位审核同意推荐的项目,申请者须将有关材料经网上提交受理成功(附件材料应在网上提交原件扫描稿)后,在线打印报送推荐单位。

3、推荐单位在项目受理截止日后,应及时汇总有关申请项目材料,在项目受理截止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2014年度上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推荐函及汇总表各一份,统一报送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逾期不再受理。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4、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材料

(1)推荐单位出具的申报项目推荐函及汇总表各一份。

(2) 在线打印的申请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包括上传的附件材料)一份,报送的书面材料需与网上正式提交的材料内容一致,附件材料不上传的项目不受理;

5、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法人证明;

(2)企业上年度年报或财务报表;

(3)成果或许可成果转化的证明、知识产权归属或授权使用的证明;

(4)合作(意向)合同或协议。

四、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在线申报。

2、项目责任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项目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3项。

3、已申报今年市科委其它类别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4、每一项目的申报人可以提出不超过3名的建议回避自己项目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需随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

5、本指南发布时间为2014年5月4日,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日下午4:30。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日下午4:30。书面项目可行性方案市科委集中受理时间为2014年6月4日至6月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

6、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进入办事服务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40000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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