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欢迎访问本站!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设为首页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专项资金申报-政府资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基金-创新资金-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商标代理-中企讯-鼎唐网

微信扫一扫

国家财政部

服务热线:13601242728

13601242728    蒲老师

邮箱:pxg68413@126.com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财政部 > 其它

其它

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
添加时间:2015-4-17 13:19:04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咨询热线:400-004-0802

申报截止日期:

2015年5月8日
申报机构:
各区县经息委、经委(商务委),各市级工业开发区和有关集团公司报市经信委装备产业处
张仲麟、朱军民 23112659、23119335
具体内容参见:
《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 工信厅装函〔2015〕204号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3926/n13917012/16530764.html
申报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项目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需自主安全可控。
(三)项目须符合《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四)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领用率五个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保持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上一篇:上海2015年文创资金申报讲座
下一篇:2015年上海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流通领域能力建设)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