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欢迎访问本站!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设为首页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专项资金申报-政府资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基金-创新资金-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商标代理-中企讯-鼎唐网

微信扫一扫

国家发改委

服务热线:13601242728

13601242728    蒲老师

邮箱:pxg68413@126.com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发改委 > 文化部

文化部

国家广电总局开展数字资源试点申报通知
添加时间:2015-4-2 13:25:34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新闻领域是现代社会所不能缺少的消息最主要来源,所以做好新闻服务行业也是很多新闻公司的宗旨,推动专业的新闻服务平台,为了建设更有专业领域的数字内容资源,现在可以在以下申报时间期间内申报了。

为加快推进专业化知识服务平台建设,有效聚集专业领域数字内容资源,推动国家知识服务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模式试点工作”。专项资金申报现将征集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模式试点单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经新闻出版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出版单位,并已获得新闻出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2.申报单位应高度重视转型升级的推动工作,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的,将优先考虑。
3.申报单位在数字出版领域多次获得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将优先考虑。
(二)资产与经营状况
4.申报单位须全面完成转企,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各项企业管理制度健全。
5.申报单位须资产状况良好,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近三年保持持续盈利,净资产状况良好。
6.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发行码洋及利润情况较好。
(三)出版资源状况
7.申报单位应具备一定规模的内容资源储备,已出版过的图书(不计重印书、再版书,只按最新版计算)不少于5000种;出版过专业类百科、词典、年鉴的申报单位,专项资金申报将优先考虑。
8.申报单位应在申请试点领域具有代表性,内容资源在行业中具有明显领先优势并体现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传统出版市场占有率。
(四)规划与机构
9.申报单位应已制定较为健全、详细的数字出版规划及制度,并已有效实施。
10.申报单位应有较为健全的转型升级工作机构,设有数字出版(信息化)专门机构,配备数字出版(信息化)专职人员,并已开展具有一定规模的数字出版业务。
11.申报单位应重视标准化工作,并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
(五)人才队伍
12.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数字出版业务的专业编辑、产品、技术、营销等多方面的人力资源,具有开展全流程的数字出版经验积累。专项资金申报50%以上的编辑人员应能够熟练使用信息化软件和数字出版平台处理稿件。
13.申报单位应具备对内容资源进行标引、加工及审校的能力和条件。对语义分析及建模技术、规模化资源与组织技术、云计算技术、数据挖掘和知识管理、知识组织、管理与呈现、基于大数据全样本的用户行为分析等新技术具有较为深入的认识和应用能力。
14.申报单位在专项资金申报申请试点领域应具备国内领先、全面、权威的专家资源,并具有维护专家资源的长效机制。
(六)数字出版基础
15.申报单位应已完成数字化转型升级流程再造软硬件的部署,在资源建设、产品研发、知识服务等方面已进行探索,拥有较为成熟的数字出版产品。
16.申报单位在申请试点领域应具备一定规模的数字化资源储备。已建有数字化资源数据库,并有精准明确分销渠道,数据库资源条目数量在5万条以上。已完成结构化加工的图书不少于3000种,图片资源不少于1万张,音视频资源不少于100小时。
(七)其他要求
17.申报单位应承诺,能够按照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模式试点工作要求,与总局确定的试点工作具体组织单位建立对接机制和良好的合作关系。

符合以上申请单位应具备专业编辑,技术等等以及更多的宣传资源,具有在国内新闻行业中领先的宣传能力,能够长时间有效的机制,所有申请申报的单位审核之后能够确定与组织单位有良好合作关系。

上一篇:2015年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专利的创新项目工作通知
下一篇:2015年度特色文化产业、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和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