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欢迎访问本站!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设为首页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专项资金申报-政府资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基金-创新资金-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商标代理-中企讯-鼎唐网

微信扫一扫

国家发改委

服务热线:13601242728

13601242728    蒲老师

邮箱:pxg68413@126.com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发改委 > 文化部

文化部

2015年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及工作要求
添加时间:2015-3-13 16:10:53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一、关于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根据“财办文资[2015]2号”文件关于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登陆财政部网站司局频道,进入“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模块,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并上传附件。
2、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内容需保持一致,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电子文件在线填报并提交;
纸质文件一式五份。以普通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材料装订不得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含系统申报内容一致的EXCEL格式的“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申请表”。
纸质材料和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申报缺一不可。
二、关于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3月20日下午14:00
过时送交的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请务必确认在3月20日下午14:00前电子材料提交成功。
三、关于报送方式
申报单位可根据行业属性和主管单位情况,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委宣传部(高安路17号);或报送市文广局(四川中路276号)、市新闻出版局(绍兴路5号)审核汇总后,于受理截止日期前推荐报送至市委宣传部。不得重复申报。


咨询电话:400-004-0802
北京中企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鼎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一篇:代理申报2015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下一篇:解读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