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科技的创新需要研发团队的理论技术更需要辅助项目运行的关键生产和检测加工设备。大型仪器价格昂贵有的甚至需要进口设备,一般中小型企业无法购买,因此针对这一问题国家设立了对应的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有支持仪器进口的补助专项资金申报项目,也有鼓励有能力企事业机构对自身大型仪器共享的补贴型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根据《青海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管理办法》(青科发财字[2014] 82号)的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2014年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补贴工作。2014年12月30日经专家组评议,决定对提供了大型仪器对外共享服务的13家单位补贴资金95.6584万元;对加入共享的大仪升级改造的7家单位补贴资金26.117万元;对使用共享入网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4名学科带头人补贴资金1.672万元;对取得国家级和地方资质的12家实验室补贴资金56万元。以上共计补贴资金162.4054万元(详见附件)。除了对大型设备的共享服务给与补贴外,还针对认定的地方及国家级设立专项资金申报项目,鼓励企事业单位提升研发实力。
公示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2015年2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青海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和基础研究处反映。
地 址:省政府大院西三楼327室
附件:
1、2014年度青海省大型仪器共享服务补贴资金一览表
2、2014年度青海省学科带头人使用共享入网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补贴一览表
项目申报咨询电话:400-004-0802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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