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政府资金申报项目很多,均是为了促进企业进行新技术的研发并实现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门政发[2012]48号文件《门头沟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和[2012]41号文件“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科委关于加强门头沟区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2015年门头沟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成果推广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渠道
各委、办、局(公司)、镇及主管单位,将申报材料以及相关文件报区科委。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9日。请各单位于2015年2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区科委科技发展计划科404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1、申报表格及有关事项见“附件”,或自带U盘到区科委科技发展计划科拷贝。
2、各推荐单位应在初审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创新性、科学技术水平和推广应用情况等,写明具体推荐意见和推荐等级。未填写推荐意见和推荐等级的材料,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3、申报成果主要完成者,一等奖不得超过7人、二等奖不得超过5人、三等奖不得超过3人。根据评审结果,按排序从前向后依次取舍。
4、申报成果应为2013-2014年已完成的项目、成果;以前申报过的项目、成果,不得再次申报。
5、申报有关事项请参照附件1、2执行。具体事宜,可与区科委科技发展计划科联系。
除了区里面设立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技成果推广奖之类的促进企业研发和转化的政府资金申报项目外,北京市和国家也有例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等多个政府资金申报项目。
附加文件
• (附件1)
门头沟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有关事项.doc
• (附件2)
门头沟区科技成果推广奖申报有关事项.doc
• (附件3)
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doc
• (附件4)
区科学技术推广奖申报书.doc
项目申报咨询电话:400-004-0802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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