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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

关于征集2015年度大兴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及新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11-6 17:54:21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生物医药基地、新媒体产业基地、区有关企业: 
  为加速新区科技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新区经济全面发展,结合《北京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科技北京"行动计划及《大兴区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新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细则》的实施,现开始征集2015年度大兴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及新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注:同一单位的同一个项目只可选择其中之一申报,否则视为无效);现将申报办法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大兴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一)申报的专项类别:
  1、研发服务及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
  (1)企业研发中心建设与能力提升;(2)企业科技人才培养与创新团队建设;(3)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能力提升;(4)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与发展;(5)促进科技与产业融合创新与发展;(6)城市管理创新体系建设。
  2、新产品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
  (1)战略新兴产业产品的研制与开发;(2)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及国家、北京市重大专项对接;(3)新能源、新型化工材料产品开发;(4)新工艺及新产品研发与应用;(5)高端制造业产业化生产;(6)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程;(7)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8)应急救援装备实战应用技术创新。
  3、知识产权提升:
  (1)企业参与国家、地方标准化制定;(2)重点企业品牌培育;(3)区域自主创新产品培育与推介;(4)企业核心专利实施产业化与综合运用;(5)试点、示范企业培育;(6)企业专利信息分析和数据库建设;(7)企业申请国内、外专利并授权;(8)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9)专利导航引导企业发展;(10)中小学生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示范。
  4、软科学研究:
  (1)对区域经济发展有宏观指导作用的调研;(2)科技促进地区、镇域发展的科技规划;(3)科技创新宣传活动。
  5、节能减排及生态环保: 
  (1)企业节能减排技术研究与应用;(2)资源综合循环利用技术;(3)新能源、新材料技术及产品开发;(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和利用技术;(5)水污染防治、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关键技术研究;(6)大气污染治理、环境质量监测技术及应用;(7)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示范工程。
  6、促进市民健康生活:
  (1)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工程;(2)公共卫生及重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3)现代生物医药技术研究与应用;(4)化学药及中药新药的研究开发;(5)诊断试剂及试剂盒的研究与应用;(6)新型制剂技术及产品研制与应用; (7)临床新技术研究与应用;(8)科普旅游及教育基地建设;(9)创新科普社区、科普体验厅建设。
  7、都市产业
  (1)农业科技成果的技术集成与应用;(2)农业科技示范园区(3)关键技术研究及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4)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标准化生产及农产品配送体系建设;(5)农产品保鲜、深加工技术的开发与应用;(6)创意农产品、航空食品技术研究与开发;(7)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8)镇级农业科技服务能力建设;(9)农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专业合作组织能力提升;(10)开展农业科技培训、综合素质培养等;(11)与'中国设计瑰谷'设计产业有关的科技支撑;(12)与都市特色工业及都市服务业相关的技术示范及应用。
  8、产学研合作促进
  (1)产学研合作类研发项目;(2)产学研合作类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3)国际合作项目;(4)企业现代管理及信息化建设项目;(5)各类产学研合作基地建设,包括学生实践、院企合作基地及共建研究所、研究院、技术中心及实验室等;(6)科技培训与交流;(7)都市农业产学研合作:新品种及技术的引进、推广、示范、交流类项目。
  9、科技服务业促进
  (1)大学科技园建设、科技园服务能力提升、科技成果研发及产业化促进;(2)各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企业与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合作项目、新区条件平台会员单位实施的合作及创新示范项目;(3)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发展、科技服务示范项目;(4)科技金融促进;(5)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发展及服务; 
  (二)、申报要求:
  请相关单位认真做好项目论证、筛选工作,承担单位要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技术、人才、资金、物质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并认真填写如下有关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1、大兴区科技计划课题申报书(大兴科委网页www.dxkw.gov.cn 政务公开/资料下载);
  2、附件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申报材料一式2份并同时上报电子版;纸张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并由课题承担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按照'专项类别'分别报科委主管业务科室,由各科室汇总到项目科;
  地址:大兴区黄村镇兴政街31号科技大厦。
  (三)征集时间:
  申报期为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1月28日
  (四)联系方式:
  (1)、 研发服务及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 
  企业科, 董旭:69265635
  (2)、新产品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项目科,刘玉库/刘梦贤: 69267062    69252567
  (3)、 知识产权提升,
  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李贺珍: 69207716
  (4)、 软科学研究, 
  综合科, 王丽华:69243835
  (5)、节能减排及生态环保, 
  企业科, 董旭: 69265635
  (6)、促进市民健康生活, 
  科技项目科, 刘玉库/杨洋:69267062   69252567
  (7)、都市产业,
  科技项目科: 刘玉库/张军, 69267062
  (8)、产学研合作促进, 
  协作科, 石晶: 69267056
  (9)、 科技服务业促进, 
  协作科, 石晶:69267056

  二、新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

  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聚焦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进一步加强对研发机构、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支持、进一步放大政府资金的撬动作用,按照更加突出自主创新、更加突出成果转化、更加突出创新服务、更加突出市场作用的原则,经新区研究决定,新区科技部门于即日起启动2014年《新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暂不征集的内容
  经研究,2014年度对《细则》下列条款暂不征集,具体包括:第八条、第九条第(四)、(五)款、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二)款。
  二、2014年度补充支持的内容
  经研究,2014年度对《细则》补充征集以下三条,具体包括:
  (一)补充第一条: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对研发机构的支持。
  经评审,择优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认定进行国际前沿产业技术自主创新研究的研发机构给予支持:
  1.对用于研发机构科研条件建设的贷款,连续3年给予企业贷款年利息50%的贴息。
  2.对经认定的国家、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单独设立的研发机构,择优给予连续3年的耗材费、燃料动力费、场地租赁费等必要费用30%的资金支持,每年不超过500万元。
  (二)补充第二条:提升成果转化能力,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
  设立科技创新基金。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作为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点用于支持符合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成果转化项目和培育"小巨人"企业的重点项目。
  (三)补充第三条:提升创新服务能力,新增对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
  鼓励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优先支持符合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联盟、孵化器提供多功能、全过程、高端化的科技创新服务。通过直接投入、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方式进行支持。
  1.设立科技孵化基金。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作为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点用于支持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及初创型高科技企业发展。
  2.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发展。
  经评审,择优支持重点产业领域的技术服务平台、核心技术验证中心、技术交易平台、检验检测平台、中试平台、金融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对联盟建设知识产权共享平台的,给予重点支持。
  (1)对平台通过自有资金投入平台条件建设的,按照已完成条件投资(支出)总额的20%给予支持,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
  (2)对平台建设年度内发生的贷款,经评审连续3年给予企业贷款年利息50%的贴息,每年不超过500万元。
  (3)对承担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平台,择优给予连续3年的耗材费、燃料动力费、场地租赁费等必要费用30%的资金支持,每年不超过500万元。
  3.支持联盟、孵化器面向国际化发展。安排专项资金鼓励联盟、孵化器通过开展国际交流、组织国际论坛、推进产学研合作、举办成果转化对接活动、创新大赛等形式提升区域创新氛围,对上述活动根据实际投入情况给予资金支持。
  三、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关于知识产权项目支持。对知识产权授权项目的支持,2014年仍按《细则》第十条执行,但申请本项支持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鼓励专利池建设。对联盟企业购买国内外专利入池或企业间进行知识产权共享、专利交叉许可的,对专利权人按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给予支持。
  2.提高知识产权支持集中度。新区企业申报授权支持的,所申报知识产权应符合新区产业发展方向且考核年度内获得10项以上授权,不足10项的不予支持。
  四、申报范围
  (一)申报项目应为在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立项或获得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承担企业需2013年12月31日前在新区内注册、经营、纳税。
  (三)项目技术领域应符合新区主导产业方向。
  五、申报方式
  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近期将组织申报企业进行该项工作的培训(另行通知)。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网上申报的有:研发机构资质认定项目(国家级、市级)、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知识产权授权项目。
  线下申报的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国家级、市级)、专利示范企业(国家级、市级)、孵化器、小巨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科技服务机构、科技服务、产业技术(知识产权)创新战略联盟、补充第一条对研发机构的支持、补充第三条对公共服务平台、联盟、孵化器的支持。
  六、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程序
  1、企业登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网址:210.75.221.76)->科技创新专区->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进行企业信息注册(如已经注册的企业无需注册,直接进行第3步申报项目);
  2、系统管理员进行企业资格审查;
  3、审查通过后,企业网上申报材料;
  4、项目负责人进行材料预审。
  5、预审通过后,企业报送纸质材料。
  (二)网下申报的企业直接提交纸质材料即可。
  七、报送纸质材料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企业应按照《2014年度<新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细则>申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二)《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与其它材料合并胶粘装订,申报材料应双面打印(单面印刷的材料不予受理),逐页编制页码(可手写页码),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三)材料的装订顺序为:
  1.《总目录》;
  2.《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
  3. 《2014年度<新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细则>申报要求》规定的所报项目类型必备材料; 
  4.争取优先支持材料;
  5.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承诺函。
  (四)材料份数:
  所有项目的申报材料均为一式二份。
  (五)材料受理地点:
  企业申报材料按上述要求装订后,应提交大兴区科委相关主管业务科室(大兴区兴政街31号,科技大厦)
  (六)企业所申报纸质材料未按本要求装订、装订后未盖章、申报内容填报不完整或未按要求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的,视为企业自动放弃申报资格,不予支持。
  (七)关于征集时间:
  本次政策申报期为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1月28日。网上申报系统于2014年11月28日12:00关闭,纸质材料受理于2014年11月28日16:00截止,逾期不受理。
  八、征集的联系方式 :
    专家咨询热线:400-004-0802

      代理申报大兴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代理申报新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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