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欢迎访问本站!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设为首页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专项资金申报-政府资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基金-创新资金-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商标代理-中企讯-鼎唐网

微信扫一扫

国家财政部

服务热线:13601242728

13601242728    蒲老师

邮箱:pxg68413@126.com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财政部 > 杨浦区

杨浦区

代理申报2014年度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添加时间:2014-10-28 15:04:21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为加快培育科技企业,全面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根据《杨浦区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杨府发2011[18]号)的有关规定,2014年度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1、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杨浦区,一般成立满3年,在杨浦区纳税满1年;

2、2011-2013三年总收入(或利润、纳税)平均增长超过5%;

3、2013年度总收入对制造类企业一般在2500万元-10亿元人民币;高技术服务类企业一般在1000万元-10亿元人民币,或企业利润总额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2013年度纳税总额一般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5、完成科技企业登记备案及2013度上海市科技企业统计年报;

6、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近三年内获得新的知识产权;

7、拥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8、获得所属园区或街道(镇)的推荐;

9、历年承担国家和本市各类科技产业化项目无不良项目实施记录。

已被认定为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不可再申报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二、申请材料

企业按照要求填写《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2011-2013三个年度的审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须加盖会计事务所骑缝章;

3、2014年9月份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企业信用等级证明、自主知识产权情况、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鉴定证书、检测报告、合同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他需报送的材料。

书面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三、受理方式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1月28日止。

 中企讯代理申报政府资金项目。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3166300695


上一篇:2014年度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评选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发布《杨浦区知识产权(专利)资助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