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文号:国科发计〔2014〕3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科技部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立项工作已经完成,现将项目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计划的管理办法,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
1. 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
2. 2014年度国家火炬计划
3. 201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1 2
4. 2014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
项目申报咨询热线:400-004-0802
代理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代理申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代理申报国家重点新产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