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欢迎访问本站!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设为首页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专项资金申报-政府资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基金-创新资金-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商标代理-中企讯-鼎唐网

微信扫一扫

国家科技部

服务热线:13601242728

13601242728    蒲老师

邮箱:pxg68413@126.com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科技部 > 其他外省市项目 > 浙江

浙江

代理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添加时间:2011-3-28 15:41:16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一、基本思路
2011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工作,将按照“择优支持,布局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引进培育创新人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二、支持方向和重点
中心主要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研究开发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组建,优先支持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与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以及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高新技术领域内的企业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开发中心。鼓励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及其它相关企业联合组建中心。
三、申报条件
(一)在我省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拥有1项以上发明专利或4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四)已经批准建立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
(五)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不低于6%;
2.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不低于4%;
3.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不低于3%或1000万元。
(六)近三年内累计科技成果转化9项以上;
(七)有独立的研发机构,研发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5人(软件类企业30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职工总数的60%;
(八)能保证中心建设、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的落实,并具备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验、试验条件及基础设施。科研用房500平方米以上,科研资产总额5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100万元以上);
(九)建立完整规范的技术创新管理体制,各项规章制度明确;
(十)近三年无环境污染事故及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四、立项程序
(一)申报的中心由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核对无误后组织论证,并出具意见;
(二)各市在综合考虑各县(市、区)高新技术企业比例的前提下,根据专家独立评审意见,进行排序;
(三)市科技局提前一周通知省厅论证及实地考察时间,科技厅适当派员参加各市评审及实地考察;
(四)省科技厅根据申报、排序及考察情况进行择优批复。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的研发中心的名称要规范,统一命名为“依托单位字号+核心研发方向+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二)企业申报材料:需要纸质书面材料及电子版。纸质材料要求简单胶装,不得使用各种类型的活页夹。
电子版资料分成四个文件:申请表(word格式)、可研报告(word格式)、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原件,并制作成word或PDF格式)、汇报材料(PPT格式),以上文件放入一个文件夹并以企业全称命名;
(三)市局上报材料:正式文件、所申报的每个企业论证材料、市局盖章后的专家签名名单、排序后的企业基本情况、市局盖章后的汇总表各一式二份;上述材料电子版一份。企业申报书面纸质材料一份,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一份。 
六、申报时间
各市科技局6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及所有材料电子版上报到省科技厅条件处。
联系电话:400-004-0802      010-58090927
 

上一篇:2014年嘉兴市第一批科技计划拟安排项目公示
下一篇:2014年度嘉兴市自主创新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