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欢迎访问本站!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设为首页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专项资金申报-政府资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基金-创新资金-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商标代理-中企讯-鼎唐网

微信扫一扫

国家科技部

服务热线:13601242728

13601242728    蒲老师

邮箱:pxg68413@126.com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科技部 > 其他外省市项目 > 河南

河南

政府资金申报 公布2013年度第一批参与河南省高新认定中介机构
添加时间:2013-4-16 14:56:44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专项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2012年公布的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中介机构进行了核查,第一批符合条件的82家中介机构名单予以公布。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省中介机构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实行不指定、不限定、开放式原则,公布名单仅为各申报企业提供参考。
二、对于不在公布名单内的中介机构,只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均可以出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需要的相关财务审计报告。
三、中介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于符合《工作指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的中介机构将适时进行补充,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予以剔除。
四、企业在选取不在公布名单内的中介机构时,应注意对照《工作指引》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实中介机构条件,并向当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核实。
五、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中介机构应按照《工作指引》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对于违反纪律的中介机构将取消其参与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资格并在网上公示,五年内不得参与此项工作。

2012年公布的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中介机构进行了核查,现将第一批符合条件的82家中介机构名单予以公布。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省中介机构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实行不指定、不限定、开放式原则,公布名单仅为各申报企业提供参考。
二、对于不在公布名单内的中介机构,只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均可以出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需要的相关财务审计报告。
三、中介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于符合《工作指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的中介机构将适时进行补充,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予以剔除。
四、企业在选取不在公布名单内的中介机构时,应注意对照《工作指引》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实中介机构条件,并向当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核实。
五、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中介机构应按照《工作指引》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对于违反纪律的中介机构将取消其参与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资格并在网上公示,五年内不得参与此项工作。

中企讯鼎唐网,专业代理项目申报,咨询电话:010-58090887


附件:第一批参与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介机构名单

附件:第一批参与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介机构名单

专项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上一篇:代理申报2014年度国家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领域备选项目
下一篇:代理申报2013年度省属科研单位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