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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创意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添加时间:2014-9-29 14:48:17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1.已经获得其他的政府资金认可和支持的项目,能否申请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


答:已享受过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将不再重复支持。


2.去年申报的项目未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今年是否还可以申报?


答:曾经申请过专项资金但是未获得资助的项目,今年可以申报,申报时应该按照今年公告的要求,将最新的项目进展情况编制入今年的申报材料当中。


3.去年申报的项目已获得专项资金的资助(如:获贷款贴息),今年同一项目是否可以申请其他方式的资助(如:申请奖励)?


答:根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已获得过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专项资金。但同一项目单位如果有新的、未获得过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可以进行申请。


4.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能否申请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


答: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不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这类项目可申请政府其他资金支持。


     5.贷款贴息、奖励是否可以同时申请?


答:每个项目仅可以从资助方式中选取一种申请,填写相应的表格材料,不能够同一项目申请多种资助方式。

  6.项目所属行业是否可以多选?


答:项目所属行业为单选,只能选取其一。


7.同一企业能否分行业申报多个不同的项目?如影视、出版各申请一个项目。


答:同一项目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建议项目单位选取一个成熟度高的项目进行申报。


   项目申报咨询电话:400-00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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