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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申报2006年(第十三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添加时间:2006-4-28 11:48:06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一、将2006年1月12日科技部国科发高字(2006)14号文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见附件)纳入第十三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范围,依据《管理办法》进行评价。

二、请于5月31日前联系咨询项目相关信息,电话:010-58090926  (代理申报科技项目)

 

附件:1.报送评价材料的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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