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邮箱:pxg68413@126.com
一、将2006年1月12日科技部国科发高字(2006)14号文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见附件)纳入第十三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范围,依据《管理办法》进行评价。
二、请于5月31日前联系咨询项目相关信息,电话:010-58090926 (代理申报科技项目)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