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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申报201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项目
添加时间:2013-4-24 15:00:06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主管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6月7日

咨询热线:400-004-0802 13521598404

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重点

201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增强经济综合竞争力和长期发展后劲为核心,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创新和社会发展创新为重点,鼓励企业及产学研联合申报省科学技术奖。重点奖励实现技术突破的原创性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应用性成果,带动产业整体升级和高端攀升的突破性成果,显著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大成果。

二、申报条件

1、应用类科技成果

申报项目应是技术创新性突出,在实施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等项目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成果在省内经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成功应用,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江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基础类研究成果

申报项目应是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要突破,其原创性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

3、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工人创新项目的必须是生产一线的工人。

三、申报项目的基本要求

1、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应当是在我省辖区内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取得的成果,或者我省单位、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的合作研究开发成果。

2、201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综合评审结果公示期间申请撤消奖励的项目今年不得申报。

3、2011年度或者2012年度已获省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今年不得以主要完成人申报推荐。

4、项目第一完成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成果。

5、申报项目推荐之前应在本单位将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成果简介等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员排序有争议的,不得申报。

6、涉密科技项目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材料需按本通知要求,根据成果类型,突出重要的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准确、客观。

2、申报材料由《推荐书》和附件组成。附件包括反映该成果的有效知识产权证书、应用证明、论文等,以前获奖使用过的材料不得再次使用对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相关行业,则需提供许可或资质证书(审批时间应在2011年2月底前)。

应用类成果的附件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取得实际应用两年(即关键技术在2011年2月底前开始应用)以上的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必须有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必须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持有人应是申报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基础类成果的附件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内容的20篇代表性论文专著,20篇代表性论文专著必须是2011年2月底前公开发表、且主体工作在国内完成,并附上8篇主要代表性论文专著检索结论和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

工人创新项目需提供被推荐人属于生产一线工人的证明。

附件:

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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