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欢迎访问本站!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设为首页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专项资金申报-政府资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基金-创新资金-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商标代理-中企讯-鼎唐网

微信扫一扫

国家科技部

服务热线:13601242728

13601242728    蒲老师

邮箱:pxg68413@126.com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科技部 > 其他外省市项目 > 其他

其他

代理申报面向国有大型企业征集“十二五”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
添加时间:2013-4-23 14:46:58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主管部门:山西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办公室

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5月24日

咨询热线:010-58090587或400-004-0802

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项目推进年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项目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推动我省转型跨越发展,经研究,自即日起面向全省国有大型企业征集“十二五”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申报项目应围绕省委、省政府实现我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目标,以转型综改试验区的建设为契机,立足我省国有大型企业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大战略产品开发和重大科技工程建设进行选择、申报,所选项目应力争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在我省重点项目建设中取得关键的技术突破,解决制约我省重点项目建设中特别重大的技术难关,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二、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一)承担单位

1、在山西省境内运营的国有大型企业;

2、各行业大型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界定。

(二)项目负责人

1、任现职的科研人员或科技管理人员,副高以上职称;

2、有主持省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并顺利完成的经历;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良好的信用度;

4、能将主要精力用于本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研究工作。

三、申报要求

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由各组织部门一次性集中申报。每个企业限报三项。

(一)项目材料:

项目材料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项目申请信息表》一份(表样见附件),以上材料均须附带内容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版,由各组织部门统一集中报送。

组织部门集中报送本部门项目时,应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的本部门所申报项目的《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

(二)申报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4日下午18点。

四、注意事项

(一)所申报项目必须以推动我省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新型产业的发展壮大,循环经济的全面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的加快建设为核心进行选择,且必须有一定的项目前期研发工作基础。

(二)企业配套的自筹经费额度不得低于项目投资总额的50%。

(三)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四)同一个单位只能通过一个归口组织部门进行申报,已经在省科技厅相关计划中立项但目前尚未完成的项目不得申报。

(五)本次不征集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

(六)所有申请材料的填写均应客观、实际,凡有弄虚作假、虚夸、伪造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1、项目基本情况表

2、项目申请信息表

创新基金申报代理

 


上一篇:代理申报山西省农村领域国家863计划、支撑计划备选项目
下一篇:代理申报山西省科技惠民计划的建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