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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发改委专项资金《申报太湖水环境治理第七期省级专项资金实施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3-5-2 14:21:33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转发省发改委专项资金《申报太湖水环境治理第七期省级专项资金实施项目的通知》

主管部门: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截止时间:2013510

咨询热线:400-004-0802

专项资金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现将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太湖水环境治理第七期省级专项资金实施项目的预备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按通知要求,抓紧梳理相关项目,认真准备项目材料,加快组织项目申报。所有项目的申报材料请于5月10日前报市发改委投资处(一式二份),并请将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七期省级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wxfgwtzc@163.com。


      附件:

第七期太湖治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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