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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申报的重要性
添加时间:2023-8-7 11:29:05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2023年8月4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共同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23〕572号)。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308/t20230804_1359109.html

有些企业可能不太熟悉这个征集方向,相信去年元旦左右收到地方发改产业部门征集的XX专项,看到了其中一个支持方向是:废旧资源高值化利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支持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

(1)政策发布的背景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家电生产、消费和贸易国,同时也是废旧家电产生大国。目前,我国家电保有量已超过21亿台,每年淘汰废旧家电量达1亿到1.9亿台,并以平均每年20%的涨幅增长。然而,废旧家电通过正规渠道回收,实现环保拆解和再回收的比例仅占44%左右,剩下的大部分则是被不规范拆解或者是通过翻新后进入二手市场。加快行业规范化发展,改善废旧家电回收行业混乱现状已是迫在眉睫。

家电行业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20世纪90年代开始,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为提升废物管理水平和资源回收能力,减轻政府废物管理的经济成本,逐步在包装材料、电器电子设备、汽车等领域通过相关立法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的理念,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我国自2011年开始在部分电器电子产品领域探索实施基于基金补贴模式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落实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生态设计和处理基金缴纳义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追溯该政策的发布情况:

2021年8月4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共同发布《关于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102号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108/t20210804_1293128.html

《通知》鼓励责任企业利用自身销售渠道、售后服务网络等开展废旧家电逆向回收,并通过联合的方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促进废旧家电回收。发展一批家电生产企业实施回收目标责任制的示范标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回收处理模式和经验做法。

2022年5月20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22年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产业〔2022〕424号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205/t20220520_1324859.html

确定6家开展2022年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企业。

(3)积极申报的重要性

申报的时间:8月18日,预计各省级发改在8月11日前将截止,时间比较紧迫。

申报的意义:入选企业将于2024年上半年公示,在接下来2024年下半年征集的XX专项中央预算内,入选企业获得3000万以上奖补资金的成功率将非常高。

也可联系我们协助申报,欢迎家电生产企业随时来交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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