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的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明确了节水和海水淡化方面的支持领域——支持节水改造和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工程,那么什么是非常规水资源呢❓
非常规水源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水资源(地表水、地下水),主要有集蓄雨水、再生水、淡化海水、矿井水、微咸水等,其特点是经过处理后可以利用或再生利用,并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常规水资源。
1. 集蓄雨水
集蓄雨水是指对雨水进行收集、贮存和处理后,可进行回收利用的水。比如生活中常见的主要利用雨水浇灌庭院花草、道路冲洗等。
2. 再生水
再生水是指废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比如利用再生水清洗车辆、清扫道路、补充景观用水等。
3. 海水淡化
利用海水脱盐生产淡水,是实现水资源利用的开源增量技术,可增加淡水总量。如淡化后的海水可用于沿海居民饮用水和工业锅炉补水等方面。
4. 矿井水
凡流入露天矿坑和井下巷道中的各种水,统称矿坑水。
5. 微咸水
一般来讲,地表土壤存在盐渍化现象的地区,其地下水,甚至由地表径流汇集的坑塘、洼淀积水大都是咸水、微咸水。
经查阅相关材料发现,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通知明确:将再生水、海水及淡化海水、雨水、微咸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扩大利用规模和比例。
2022年3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明确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该通知首次将非常规水源最低利用量作为控制目标分解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保到2025年,全国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超过170亿立方米,预计比2020年增加33%。
由此可见,国家在法律法规、发展规划等顶层设计政策方面已将非常规水资源利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如您有此类项目建议积极申报,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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