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为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若干意见》(吉政发〔2015〕25号)的精神,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对《吉林省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吉科发资〔2020〕285号)进行修订,经过召开座谈会调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邀请吉林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法律专家进行论证,现将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吉林省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实际遵照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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