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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专项》申报重点整理
添加时间:2022-9-6 15:29:13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近日,有企业向我们咨询、沟通关于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专项申报事宜,结合《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及该专项相关文件。

现将该专项重点内容梳理如下,供大家学习、参考。

专项主要支持能够改善采煤沉陷区1、独立工矿区2发展条件和居民生产生活条件,能够带动有关地方加快转型发展的基础性、公益性项目。

一、具体支持方向、安排方式、补助标准如下
序号 支持方向 补助标准、安排方式
1 避险搬迁项目。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范围以外的重大安全隐患区居民搬迁安置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专项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比例予以补助,对单个项目的补助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切块下达。
2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主要包括道路、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和建设项目。
3 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包括因资源开采引发的生态破坏、环境受损等问题的修复、整治,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以及地质灾害监测防控设施建设项目。
4 接续替代产业平台项目。主要包括吸纳居民就业、承接和促进接续替代产业发展的产业园区、集聚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申请专项支持的重点采煤沉陷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沉陷区范围内煤炭资源开发历史较长、贡献较大;②沉陷问题主要由原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或地方国有大中型煤矿引起;③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或治理责任主体已灭失;④影响范围广、涉及人口多、危害严重、治理难度较大。

2:申请专项支持的独立工矿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长期以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以矿业职工及家属为居民主体;②远离市、县主城区,经济社会功能相对独立;③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转型发展困难问题较多。

二、该专项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1、有关地方(一般是县/市级人民政府)依据实施方案编制滚动投资计划和分年度项目计划,组织项目单位填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以下简称入库),并就当年拟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项目提交简要材料,说明项目实施主体、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周期、总投资、绩效目标、资金来源和建设条件落实情况(意指落实前期手续和建设资金等项目建设条件)、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方式等,经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2、列入经评估通过的实施方案并入库,未列入实施方案或未入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

3、已经开工或承诺申报当年开工,已经开工的项目截至,申报时建设进度不得超过70%;

三、相关时间节点

1、一般在每年8月左右,有关地方(一般是县/市级人民政府)向上报送实施方案;

2、第二年2月左右投资计划公示;

3、资金下达通知:以2022年为例:4月左右(第一批)、7月(第二批)。

四、已支持情况

2022年该专项一共下达47亿余元,其中,湖南获得4.7亿余元支持,具体项目详见下表。👇


2022年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总表

第一批

第二批
地区 金额/万元 地区 金额、万元
总计 397,717  总计 80,000 
河北省 25,307  北京市 750 
山西省 14,006  河北省 1,000 
内蒙古自治区 8,500  山西省 3,500 
辽宁省 7,166  内蒙古自治区 5,358 
吉林省 15,424  辽宁省(不含大连市) 4,207 
黑龙江省 7,820  大连市 1,000 
江苏省 10,220  吉林省 6,698 
安徽省 24,092  黑龙江省 4,221 
福建省 4,942  江苏省 300 
江西省 29,568  浙江省(不含宁波市) 1,000 
山东省 33,755  宁波市 1,000 
河南省 29,197  安徽省 5,114 
湖北省 13,789  福建省(不含厦门市) 4,735 
湖南省 45,797  江西省 6,963 
广东省 900  山东省(不含青岛市) 3,764 
广西壮族自治区 5,000  河南省 3,500 
重庆市 24,431  湖北省 3,500 
四川省 29,339  湖南省 2,014 
贵州省 8,903  广东省(不含深圳市) 844 
云南省 7,820  海南省 489 
陕西省 13,874  重庆市 3,500 
甘肃省 18,443  四川省 1,300 
青海省 2,439  贵州省 2,612 
宁夏回族自治区 11,183  云南省 3,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5,802  西藏自治区 1,334 


陕西省 1,000 


甘肃省 3,629 


青海省 1,116 


宁夏回族自治区 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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