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68号)要求,我厅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对评价机构推荐的各企业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表》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进行核验,加强对直通车条件相关信息一致性和有效性审验,重点关注系统反馈的预警信息提示和填报信息的数据异常情况,严把入库企业质量关。现将2022年第三批符合条件的335户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吉林省科技厅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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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 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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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吉林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第三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