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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23年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 服务平台目录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7-11 10:04:53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22〕1号),加强对制造业企业服务,鼓励中小企业迅速成长,加快推动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现就做好开展2023年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平台目录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照章依法纳税的企业。

(二)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

(三)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四)面向陕西省内工业企业提供云产品、云服务。

(五)平台应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保障能力。

(六)在陕西省设有研发团队的优先支持。

二、申报资料

(一)2023年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平台目录申报书(封面)。

(二)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三)申报单位及平台简介

请简述企业注册成立情况、股权构成情况、发展概况、行业内地位和实力、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简述平台的建设情况、运营情况及服务能力等。

(四)团队建设及实力

需包括主要负责人及核心团队成员主要履历以及单位技术或服务团队情况,团队人数、学历构成情况、职称情况等。

(五)企业营业执照

(六)平台相关研发能力,包括自主创新能力,取得的相关自主知识产权情况(如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取得的相关认证情况或资质证明材料等

(七)申报单位所提供的云产品、云服务相关材料

(八)主要负责人、专家、核心技术团队成员履历和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九)专家、核心技术团队成员与单位雇佣或合作关系证明(如社保缴纳明细等)

三、申报程序

(一)各市县工信主管部门要完善和规范项目申报审核及推荐程序,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申报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书和相关项目资料;经县区工信部门审核后,报所属市工信主管部门审核;市工信部门将审核后项目推荐至省工信厅。

(三)省工信厅将组织服务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平台予以登入目录,入选目录的平台企业将作为陕西省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行动的重要支撑。

(四)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请于2022年7月30日前向省工信厅上报申报书,汇总表和纸质资料(胶装成册,一份),逾期将不再接收。

附件:1.2023年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平台目录申报书

             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3.2023年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平台目录汇总表

            (附件1-3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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