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2021年第六批拟更名(含重大变化)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评审。经审查,8家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变更条件,现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3日至12月6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其中企业更名有异议的,可向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来文对企业存在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条件的具体问题要有清晰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对于收到的问题情况,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办理。
附件:1.河北省2021年第六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x
2.河北省2021年发生重大变化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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