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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上海市新经济“四新券”兑换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11-10 9:17:03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有关单位:


   为大力培育发展“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贯彻落实《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四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高本市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根据《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和《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产业技术创新)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经信技〔2019〕58号),现就组织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新经济“四新券”兑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申请程序


   兑换申请采取网上及书面申请的方式进行。兑换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10:00——11月27日16:00,过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作放弃。已获得2019年度新经济“四新券”的企业可在集中兑换时间期限内登录“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zxzj.sheitc.sh.gov.cn)在线填写兑换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我委委托市经济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兑现申请材料受理,并组织专家对兑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比例进行核定,审核结果公示后进行兑换。对通过审核的新经济“四新券”将予以兑现拨付专项资金。其中,项目合同需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采购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是否符合长三角区域内经认定的省(直辖市)级以上的制造业创新中心、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等新型研发机构提供的专业服务。


   2.合同签订的服务项目时间应从2019年1月1日起,服务结束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19年12月31日。


   二、兑现申请材料


   企业券兑现申请材料包括(以网上系统说明为准):


   1.上海市新经济“四新券”兑换申请表;


   2.项目完成情况报告;


   3.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相关专利、论文、鉴定材料等;


   4.合同、全款到账凭证及发票;


   5.企业银行帐号(带三排章)。


   三、兑现材料受理


   纸质申请材料送达地址:雪野路1000号综合办事大厅市经济信息化委5号、6号窗口


   纸质申请材料受理时间:11月30日 9: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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