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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9-2 9:12:12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市经信局: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打造一支专业工业信息工程服务队伍,加快推进全省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省级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的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重点支持提供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综合解决方案服务、智能化技术改造服务、工业网络建设服务、工控安全服务、云服务、数据应用服务、工业应用软件开发、工业智能装备开发等产业数字化服务的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浙江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明确的细分服务领域(行业),已面向相关工业企业提供服务且取得较好成效,在服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声誉和影响力。 

    (三)已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荐目录以及省级智能化改造等工程服务公司名单的,自愿申报后,可优先列为省级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 

    (四)已入选浙江省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资源池第一批名单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三、支持方式


    对于入围单位,将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予以重点支持: 

    (一)统一公布入围机构名单,并在全省性会议、论坛、应用推广活动上予以推介。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入围机构申报各级相关项目。 

    (三)鼓励各地支持入围机构承接和建设属地重点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项目,鼓励各地经信部门将培育建设省级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纳入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省级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申报书(附件1)、相关资质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报送至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设区市经信局负责本辖区内省级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申报组织及材料初审工作,于2020年9月6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省经信厅产业数字化处,电子版发送至xxhc@zjjxw.gov.cn,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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