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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

东城区科信局关于开展东城区2020年优秀人才(科技创新类)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7-24 11:26:53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东城区科技创新人才发展高地建设,进一步调动科技创新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东城区2020年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东人才办发〔2020〕5号),依据《东城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东人才办发〔2014〕5号),区科信局组织开展东城区2020年优秀人才(科技创新类)培养资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区属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驻区中央、北京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区域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各类优秀人才。

区属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驻区中央、北京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才,应在职在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应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所在单位须在东城区纳税。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创新思维及突出的专业发展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人才,不得申报新项目。

三、重点支持项目

(一)国家、市级重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科技创新领域人才工作室、人才联盟等人才培养载体牵头人及其团队成员项目;

(三)驻区高精尖企业中,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人才项目。

四、时间安排及申报方式

个人填报(2020年7月13日至7月31日)

申报人通过东城区人才申报系统(202.108.143.156)申报,按照要求和提示填报信息,经所在单位同意,将填报数据通过系统提交归口单位,并与归口单位取得联系,确认申报成功。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人才,不得申报新项目。

五、有关要求

(一)各用人主体要积极参与,深入挖掘优秀人才,广泛宣传,鼓励优秀人才积极申报。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坚持德才兼备,综合考察参评人才政治表现、业务能力、贡献水平等方面情况,积极发挥把关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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